



为简化殡葬补助申办流程,切实贯彻上级关于推进便民殡葬服务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24年12月20日起,将实行基本殡仪服务费用直接减免机制。现将具体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福闽殡仪馆火化的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公安机关出具认定的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最高免费限额为1610元)
1.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380元/具
2.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80元/具
3.三天内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冻柜):120元/天,按实际存放天数结算(从放棺时间起算)
4.一年内骨灰寄存在殡仪馆费用:30元/年。
5.遗体普通卫生床(棺)费:280元/具
6.普通骨灰盒:1个(价值180元)
说明:上述项目总费用超出部分由家属自愿选择并自行承担。
免费项目及标准将根据物价部门动态调整,确保与实际收费同步。
三、办理程序
(一)家属提交材料
符合免费条件的对象,由死者的家属或丧事承办人向殡仪馆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丧属(承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区户籍死者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规范填写的《福州高新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表》2份。
(5)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2份。
(6)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委托办理另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对符合规定的,在结算丧事费时,由闽侯县殡仪馆(闽侯县福闽殡仪馆有限公司)直接免除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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