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的意见。
对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进行立法,旨在为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筑牢法治保障。在去年10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该法规草案提交初审。草案立足福州市实际,采取小切口立法,聚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关键领域,按照“重点单位确定—防御责任—服务保障”的条款式结构展开,做到“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初审中,与会人员就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制度、重点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积极建言献策。
征求意见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到法规二审稿中。(记者 李白蕾)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