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楼下业主违规改动公共冷凝水排水管,导致楼上住户房屋渗水、财物受损的财产损害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违规改管业主赔偿楼上住户损失,并限期将公共管道恢复原状。
闽清某小区楼栋公共冷凝水排水管主管为75毫米竖向立管,系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废水排放专用管道。去年7月,该小区某单元在完成主卧柜体安装后,将空调排水管接入公共冷凝水排水管,污水突然返涌。废水顺着空调管道渗入室内,导致定制柜体、墙面装修受损,施工被迫中断。
经物业现场排查,渗水系楼下业主在装修时擅自改动公共冷凝水排水管所致。事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楼上业主诉至闽清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23068.19元、承担鉴定费用,并将违规改动的管道恢复原状。
后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见显示:楼下业主将竖向立管改为C字形、管径从75毫米缩至50毫米,是管道堵塞、污水返涌的主要原因;上部管道异物落入为次要原因。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楼下业主违规改动公共管道存在主观过错,且鉴定结论足以认定侵权因果关系。法院酌定楼下业主承担75%赔偿责任,判决赔偿修复费用17301.14元,承担鉴定费16500元,并限期20日内将公共管道恢复原状。(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灵珊 曹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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