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龙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十五五”时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部署。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涵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领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要成为群众致富的领路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成为战斗堡垒。”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建引领。唯有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高质量党建破解发展难题、凝聚奋进力量,才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支撑,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变为现实。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准乡村振兴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这是由我国乡村发展的历史逻辑、现实需求和制度优势决定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一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出了清晰路径。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乡村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幸福生活。从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从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到公共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每一项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凝心聚力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前,乡村振兴进入深水区,面临着产业发展不均衡、基层治理效能不高、人才短缺、城乡发展差距依然存在等诸多挑战,更需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核心在于建强基层党组织,筑牢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连接党和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乡村振兴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议》强调,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强不强,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效好不好。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聚焦“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中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的“双高一带”型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领头雁”队伍,破解部分地区村党组织书记“能者看不上、弱者干不了”的困境。
二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在青年农民、返乡创业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破解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失衡问题。同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引导党员在乡村振兴中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
三是健全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民生服务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致富、推动乡村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于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找准党建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发力点,以党建赋能乡村发展各领域,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以党建引领产业振兴,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建议》强调,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没有产业支撑,乡村振兴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产业科技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同时,加强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破解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化问题,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产业发展成果,实现“党建强、产业兴、农民富”的良性循环。
二是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议》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强乡村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党组织引领、群众主体、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育优良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破解农村陈规陋习,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是以党建引领民生改善,增进农民群众福祉。《建议》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乡村全面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农民生活富裕,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农民群众福祉作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好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加大对脱贫村、脱贫户的帮扶力度,防止返贫致贫,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高质量党建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保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建强基层党组织、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本文系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州行政学院“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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