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春交替,天干物燥,是火灾易发、高发的时期。6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一批典型防火警示案例,向广大市民敲响消防安全的警钟。
一些户外劳动者习惯借吸烟来解乏,但这一举动可能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福清镜洋镇村民吴某在禁火令期间,在东风村“羊坑洞”散步过程中吸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弃,引起山火,被罚款3000元。
节假日祭祀活动也是火灾隐患之一。福清市海口镇村民陈某于禁火令期间,私自藏匿并携带纸钱上山扫墓,在祭扫过程中焚烧纸钱引起山火,最终因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马尾区琅岐镇云龙村村民林某某于禁火令期间扫墓并燃烧纸钱,不慎引起山火。最终,陈某某被依法逮捕,并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林某某则被责令补种树木,罚款3000元。
此外,田间违规用火行为也屡屡引发险情。福清市江阴镇村民严某某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看护不慎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失控,引发森林火灾。严某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依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野外用火未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在野外作业时不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等类似行为,均可能面临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生命与财产安全。(记者 阮冠达)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