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启动
企业对外投资 最高奖100万元
记者14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3月20日前向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专项资金。
申报企业应符合下列要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经营;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已在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协议已生效;已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通过备案(核准),并开展相关业务;申报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福建)”网站黑名单;积极配合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工作,履行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信息报告义务,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有关规定。
对外投资奖励方面,2025年度实际对外投资5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按不超过2025年实际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实施海外并购,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在福建省“两国双园”境外园区投资,且2025年度实际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6‰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工程业绩奖励方面,2025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完成营业额5‰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2025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首次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外派劳务奖励方面,2025年度外派劳务1000人次以上(含本数)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不超过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保险费用补助方面,对企业为境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外派境外项目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按不超过2025年实际保费支出80%的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前期费用补助方面,企业2025年度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前期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可获得最高支持金额为50万元。一个项目限一次支持,增资项目不予支持。
国际援助项目配套支持方面,2025年度依法获得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援助项目,带动技术和产品“走出去”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按照项目获得的援助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不高于50万元。
企业可关注“福州商务”公众号查看详情,或在工作时间拨打0591—87571808、87810581咨询。(记者 吴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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