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福州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惠聚榕城·焕新生活”岁末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
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福州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非营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完成车辆上牌的(上牌地为福州市)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为,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予以分档补贴,新车含税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2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4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省级资金全市实行统一补贴标准,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鉴于资金总量有限,为扩大政策受益面,福州岁末新车购置补贴不与国家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叠加享受。
补贴资金由市级下达相关县(市)区,由相关县(市)区制定辖区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活动商家、领券平台、审核平台、审核材料要求等具体活动细则,以相关县(市)区官方发布为准。(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榕商宣)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