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有福之州的文明形象,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骑行、安全出行的自觉性,有效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我们特向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骑行戴盔”我践行,规范佩戴保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佩戴符合标准、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确保头盔在发生意外时能真正起到缓冲、保护作用。家长搭载儿童时,请务必为孩子佩戴合适的安全头盔,共同守护下一代出行安全。
二、“公职带头”走在前,身体力行作示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团组织要将“骑行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骑行戴盔”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全民参与”齐行动,共建共享文明城。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交通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养成“无盔不骑行”的良好习惯,在每一次骑行前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尊重生命、遵守交规,以个人小行动汇聚城市大文明,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