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福州市总工会获悉,台湾在闽创业项目产品推介活动将于10月31日上午在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城市中心孵化服务园举行,台湾在闽创业项目展示交易平台也将同步启用。目前,公开征集30家有特色产品的在闽台胞创业项目免费参加推介会。
据介绍,此次公开征集对象包含公司注册地或产品生产地在“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的在闽台湾创业项目,以及生产地工厂在福建省内,但在“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城市中心孵化服务园”设有品牌中心、运营中心或销售中心的在闽台企。同时,现场展销的产品主要为农副产品、特色休闲食品、文创品、快消品等。“参与推介活动的项目,经过审批后可免租金入驻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城市中心孵化服务园,每家企业根据展示商品数量确定使用面积,最多不超过50平方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今年5月发布的《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第二批政策》,其中提到“2025—2029年期间,对已入驻和有意愿入驻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的台资项目(企业),每家可免租金承租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房产50平方米以内”。对此,福州市总工会印发配套文件,并打造福州工会首创“零租金+全链条创业服务”,为台胞台企台青在榕创业发展提供更好条件、创造更多机遇。
位于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的福马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城市中心孵化服务园,建设面积7194平方米,建有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大厅、两岸职工培训实训基地、共享直播间、导师工作站、多功能路演大厅等功能区。2025—2029年期间,入驻合作园区的台企可免租金使用三创中心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空间,并享受工商注册、财税服务、知识产权鉴证交易、产业对接、展示销售、导师辅导等12项专业服务。目前,已有10家台企入驻。(记者 刘露)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