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福州地铁集团发出提醒:靠近高架线路随意放飞无人机,特别是跨越地面线路及高架线路的飞行行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规定: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该规定同时明确,违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个人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单位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对交通工具及设施造成损害的,致害方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福州地铁禁飞区段为6号线与滨海快线部分地面、高架区段、涉及地面线路的停车场及车辆段两侧各100米,具体如下:
6号线下洋站—营前站—航城站区间地面及高架区段;
滨海快线三叉街站—帝封江站—祥谦站—首占站—滨海西站区间地面及高架区段;
新店车辆基地、清凉山停车场、鼓山车辆段、横港车辆段、文岭车辆段。(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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