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烈士墓保护范围内施工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出具该项目(施工)文物部门审批文件,发现其无法提供,涉嫌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未批先建,属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该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面积为96484.41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为1977.05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占比为2.05%,低于5%。经执法人员现场宣讲法律知识后,涉案公司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违规性,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停工整改,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经专业评估,该违法建设未对文物本体产生影响。最终,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违法主体作出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例点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第66条规定,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袁庆烽)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