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日,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审议通过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带领全市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成立于2008年2月,系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市联合性非营利民间社会团体,配备专业会计人员核算,并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先后获评“全国光彩事业组织奖”、全省“千企帮千村”行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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