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金融 福州都市圈 区县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

网店店主盗用他人照片被起诉 最终双方协商和解

2025-06-22 10:09:54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一网店店主将他人社交媒体上的照片下载后,用于自家网店的商品宣传,因此收到法院的应诉材料。近日,闽清法院东桥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因肖像权而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据了解,小黄系一名时尚服装穿搭博主,从事模特拍摄,展示衣服的上身效果、介绍服装材质特点等。小黄拍摄完后将照片发布在自己的“小红书”作品中,为服装品牌方做宣传及引流。2024年间,小黄发现小史在淘宝平台开设店铺,在未经过小黄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小黄作为模特的照片作为网店服饰商品主页的宣传照。小黄认为,小史未经过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私自使用其发布的照片,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表现,小史的侵权行为导致小黄的形象受损,对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小黄将小史诉至闽清法院,要求小史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闽清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后,立即制作应诉材料并联系小史,对其释法明理,小史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表示已经在和小黄协商解决此事。最终,经过法庭干警的多次协调,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小黄申请撤诉。

法官表示,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网店店主未经当事人的许可,在其经营的淘宝店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经营,侵权了其肖像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周文清)

【责任编辑:韩靓】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左海会客厅丨“星妈”张秀丽:用爱照亮“星星的孩子”
    ​左海会客厅丨“星妈”张秀丽:用爱照亮“星星的孩子”
    拍拍福州|满城鎏金 一眼惊艳
    拍拍福州|满城鎏金 一眼惊艳
    有望“五一”开放!闽清塔庄亲水湿地公园来了
    有望“五一”开放!闽清塔庄亲水湿地公园来了
    今日天光丨新的一周开始啦!愿你元气加满!
    今日天光丨新的一周开始啦!愿你元气加满!
    福州房产频道
    在福州,普通装修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福州,普通装修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专题推荐
    第九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牢记嘱托 奋勇争先
    聚焦2026全国两会
    【网络中国节·元宵】春夜千灯亮 人间万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