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3起车辆超员载人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客运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务必遵守法规,呼吁广大乘客乘坐正规车辆出行。
3月初,福州交警接到举报:仓山万达附近有一辆小车严重超员。交警迅速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即联系当事人杨某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置。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0人,超员比例高达100%。福州交警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3月17日8时许,福州交警在二环福飞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挤满了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比例为80%。福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林某军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责令林某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3月22日21时许,福清交警在渔溪镇开展夜查时查获一辆超员车辆。经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0人,超员比例为67%。福清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责令杨某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交警提醒: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会使人、车总重超出额定值,增加行车不稳定性,同时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相应增大。超员状态下,车辆轮胎极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超员车辆一旦发生意外,将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此外,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在紧急情况下将最先受到伤害,且伤害后果比有座、有安全带保护的乘客更严重。(记者 肖远强)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