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查处道路及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通知》,共同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从2025年3月持续至12月,覆盖全市道路及停放地的机动车。
根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建立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维修的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在用车超标排放的联合执法力度。
在六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警察大队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排气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等重点场所和单位的尾气监督抽查。在非六城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旨在进一步强化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促进高污染排放老旧车辆淘汰,不断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市民创造更为清新的交通环境。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效果,福州市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例如,在重要路段节点设置临时检测点,重点拦查老旧柴油车等容易冒黑烟的车辆;加强夜间进城的柴油货车监督抽查力度;延伸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严厉打击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福州市还将根据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灵活调整监督抽查频次,确保整治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车主和企业的环保意识,鼓励自觉维护车辆,减少污染排放。(记者 马丽清/文 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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