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联合查处道路及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通知》,共同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从3月持续至12月,覆盖全市道路及停放地上的机动车。
接下来,福州市将在重要路段节点设置临时检测点,重点拦查老旧柴油车等容易冒黑烟的车辆;加强夜间进城的柴油货车监督抽查力度;延伸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严厉打击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管控要求,灵活调整监督抽查频次,确保整治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将建立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维修的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在用车超标排放的联合执法力度。
在六城区,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排气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等重点场所和单位的尾气监督抽测。六城区之外,生态环境部门将牵头组织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第三方监督抽测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记者 冯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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