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新兴行业不断涌现,这些新业态和新经济行为带来了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费陷阱。近日,福州中院公布了一系列新兴行业出现的消费维权案例,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
体验越野摩托车受伤,谁担责?
越野车体验正成为各类乡村景区的热门消费项目。游客在体验过程中受了伤,该由谁来担责?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例。
原来,陈某所在的甲公司开展团建,邀请员工前往户外越野基地,体验户外四轮越野摩托车项目。然而,驾驶路线中含有一条水泥村道,村道一侧为水沟。活动当日10时,陈某驾驶四轮摩托经过该村道时侧翻,导致陈某左股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陈某遂将涉事经营该基地的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7万余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驾驶车辆前已经过操作培训,该路段路况良好,足够通行,发生事故主要因陈某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应承担70%的责任;但乙公司作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应当赔偿陈某11万余元,还应扣除保险赔偿款1万余元。
法官表示,四轮越野摩托等项目固然刺激,但存在一定风险,作为项目参与者,在参加该项目时全程都应当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作为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合理设置游玩线路,做好操作培训等,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手交易平台买周边被骗,怎么办?
近年来,粉丝经济蓬勃发展,不少明星限量周边成为粉丝竞相购买的藏品。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粉丝的热情,在二手交易平台设下陷阱,骗取钱财。近日,福清法院审理了一起粉丝在闲鱼平台购买明星限量周边被骗的案件。
原来,俞某为明星马某的忠实粉丝,因未购买到马某的生日限量周边,便在闲鱼平台以298元的价格向李某购买了该限量周边。然而,李某只想“空手套白狼”,在未发货的情况下,就要求俞某提前确认收货。俞某确认收货后,李某便与其断联。意识到自己被骗,俞某立即向平台反映,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俞某已按约定支付了货款;李某未依约发货,且经俞某多次催促均不予理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案涉标的物为限量预售商品,无法确定是否具备实际交付条件,故判决李某向俞某退还货款298元。同时,李某还承担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福清法院法官也在此提醒,二手交易应更加谨慎,消费者在未收到货物或确认货物无误前,切勿提前确认收货;同时也应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如遇纠纷,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包装标注不明晰,能吃吗?
这些年,预制菜越发普及,但对预包装食品,许多消费者或许还会感到陌生。什么是预包装食品?法律对预包装食品又有何要求?近日,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预包装食品认定争议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原来,徐奶奶在某超市线上平台App上购买了一盒鸡肉。商品到手后,徐奶奶却发现,包装盒上虽写明了商品名称、生产单位及其地址和联系电话,但并未标注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徐奶奶随即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将某超市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向其赔偿1000元。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本案中,徐奶奶在某超市线上购物平台软件App购买的鸡肉在出售送达前已经预先包装完毕,而消费者无法在网络上购买时直接对内容物进行检查、查看。根据相关规定,包装物上应当标注相关信息,故判决支持某超市向徐奶奶支付赔偿金1000元。
法官表示,食品标签是法律法规作出的强制性规定,既是消费者初步辨别食品安全与否的依据,也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保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主动核对包装标识,尤其注意标签中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维护自身安全;在发现标签信息不完整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对经营者而言,应提高自我管理意识,无论是自营商品还是供应商代销,均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商品标签合法合规。(记者 阮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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