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亮点扫描:高质效履职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
8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江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482人、审查起诉13653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案件4178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24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72件、公益诉讼案件679件,74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优秀案例。全市检察机关共有68个集体、80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
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坚定不移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办理涉军案件43件,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58人,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犯罪4212人。守护经济安全法治防线,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295人。主动作为融入强省会战略实施,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8人。聚焦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起诉涉海犯罪168人。贴心服务厚植营商兴业沃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07人,监督纠正涉企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253件。协同共治守护碧水蓝天净土,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1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10件,与闽江、大樟溪、敖江沿线检察机关携手办理生态保护案件13件,督促清理水域面积1800亩、固体废物540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1379万元。
办好民生实事方面,守正创新促进犯罪治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542人、不起诉1705人,85%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悔罪。用心用情保障民生福祉,妥善办理群众信访6927件,向220名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救助金460万元,救助人数、金额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56件。聚力同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403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对情节轻微的,不起诉305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478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68份,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05次,引导278名“迷途少年”重回正轨,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106场,督促整改校园配餐安全问题200余项。良法善治讲好检察故事,升级改造“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接待各界群众超6万人次,相关经验在最高检、住建部专题会议上交流推广。
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撤案1562件,追捕、追诉85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8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39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3件,抗诉采纳率94%,对全市9个看守所和5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提出减、假、暂监督意见301件,纠正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272件次。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82件,提出、提请抗诉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6件,发出检察建议431件。紧盯“假官司”问题,依法监督纠正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领域虚假诉讼29件。紧盯“执行难”问题,监督案件涉及金额8300余万元。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4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2件,发出检察建议183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191件,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5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案件632件,探索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国防军事利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47件,促成570余处石刻真迹得到妥善保护。
报告指出,2025年,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深入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以崭新面貌、昂扬斗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福州日报记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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