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完善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机制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健全完善福州市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好福州市城区及跨县(市)域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具有7000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和2200多年的建城史,文物资源丰富,地下文物遗迹众多。近年来,市文物考古部门依法配合地铁、高速公路等建设及城市基建项目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近五年,共完成近百个考古项目,保护了一大批地面地下文物。
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基建考古中发现地下文物遗存的情况越来越多。为加强新时期地下文物保护工作,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州市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机制。
《关于健全完善福州市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机制的意见》分为划定公布、保护措施、组织保障、附则四部分。
划定公布分为三点主要内容:推荐划定,由市文物局对城区范围和跨县(市)中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地下文物遗址或者地下文物集中区域,不定期、分批次组织专家和征求相关部门等意见后形成名单,上报市政府;规定市政府核定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明确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文物信息共享要求。
保护措施分为三点主要内容:规定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或建设项目均需进行考古工作,并明确了有关考古工作流程步骤及考古结果处置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与《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意见》等相衔接;要求加强施工监管工作,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文物情况纳入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就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现文物遗存的提出处置要求;对经专家论证需要原址保护的重要地下文物遗址的展示利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规定由市文物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地下文物遗址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报请市政府研究。
组织保障,即分别就市、县(市)区文物、资规、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各部门职责明晰,又共同协作的良好格局;规定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考古发掘的费用列入土地收储成本或者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要求做好宣传引导。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并要求各县(市)可核定公布本区域地下文物埋藏区并报市文物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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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冶城等6处确定为福州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
为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汉冶城、晋至宋子城等6处地下文物埋藏区确定为福州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各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共同做好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各项工作。
福州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
一、汉冶城、晋至宋子城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鼓楼区鼓屏路—八一七路
范围:东至观风亭街、井大路,南至杨桥东路、东街,西至湖滨路、卧湖路、元帅路,北至华林路
二、磐石山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磐石山
范围:磐石山整座山体
三、怀安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淮安社区
范围:东至岭尾湖、西至闽江南港东岸、南至三环路、北至闽江北港南岸
四、新店古城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古城村
范围:东至城墙外110米,西至岩溪外50米(北段为城墙外150米),南至新店小学后围墙外50米,北至城墙外150米
五、罗汉山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罗汉山
范围:罗汉山整座山体
六、浮仓山地下文物埋藏区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浮仓山
范围:浮仓山整座山体
(记者 管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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