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防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2024-11-29 07:41:02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李白蕾
28日,《福州市消防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等福州火灾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公众广泛关注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条例》明确,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按照要求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建筑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此外,《条例》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的设施。(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 国安机关查处一起境内人员主动投靠间谍组织案件(2024-11-28 09:11:18)
- 15死44伤!南京“2·2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0人被处罚(2024-11-27 14:12:08)
- 黑龙江双阳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46人被处理(2024-11-27 10:32:20)
- 福建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24-11-27 09:24:20)
- 民宿农家乐等应定期安全检查(2024-11-27 09:04:14)
-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有望被召回(2024-11-27 09:04:02)
- 福建:餐饮企业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2024-11-27 07:41:27)
- 2024“护财节”启动仪式暨金融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福州举办(2024-11-26 19:03:16)
- 广西贺州砸毁市民200多辆电动自行车?官方回应(2024-11-25 18:05:49)
- 年假可以跨年休吗?权威解答!(2024-11-25 17:53:3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