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0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增强地方人大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议题建议。
提出的建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坚定不移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相关决定,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
立法项目建议应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地方立法权限内的事项,提出本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包括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应包括议题名称、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立法项目建议可寄送至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州市古田路40号,邮编:350005),或传真至0591-83333198,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fzrdfgw@sina.com。
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可寄送至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州市古田路40号,邮编:350005),或传真至0591-83333198,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fzrdbmsc@126.com。
对收到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认真筛选论证,形成2025年度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按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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