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推动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
执法满意度,是群众对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的直观评价,是检验“效能革命”和“作风革命”效果的“试金石”。曾经,民生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基层政法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涉群众矛盾纠纷排查不深不细、化解稳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也影响执法满意度的提升。
4月以来,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等9家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联合开展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问题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并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图表式分责,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整治内容具体化、表格化,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聚焦六大整治重点,督促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见效。
针对居民小区“黑物业”、违法群租、违规用气用电、电梯安全等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执法168次;聚焦部分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问题,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10万元;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与学生暴力,妥善处置举报线索125条……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的有力实践。
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问题专项整治涉及部门多、整治范围广,为确保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针对群众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反映强烈的派出所窗口服务态度问题,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察,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集中、被通报查实问题较多的派出所,对所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我组探索服务式驻点监督模式,把‘四分’‘五看’工作法与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结合起来,每周至少3天下沉工作专班开展专项监督,与专班一道专题会商、信息互通,促进线索移送、问题整改等任务落实落细。”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鼓楼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深化运用“两会一员”机制(专家委员会、市民委员会、法务特派员),常态化开展民意收集、纠纷化解、议事协商等活动,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推动解决群众各类问题2400多个,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鼓楼样本”。
立良法才能善治,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职能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参与整治的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44项。
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教育局制发《福州市校园安全工作手册》,指导各级学校对照安全工作标准熟悉岗位安全职责,切实将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日常工作各环节,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司法局推行继承权公证告知承诺制,针对年满75周岁已亡故的被继承人,其继承人如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可通过继承权公证告知承诺制进行公证,切实减轻群众举证难度,群众满意率达99.73%。
聚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执行案款管理不够严格、发放不够及时、委托鉴定不够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有力等问题,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推动市法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1项。(记者 林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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