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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鼓励小区楼栋加装对空“天眼” 破解取证难题

2024-06-20 07:54:34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李白蕾

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市房管局鼓励小区楼栋加装对空“天眼”

从下往上监控 破解取证难题

近年来,随着福州市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坠物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人伤亡的风险不容小觑。回应年初市人代会上沈斗平、张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福州市高空抛物坠物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的建议》,市房管局表示物业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小区公共区域防止坠物,鼓励小区楼栋加装高清对空电子监控设备。

代表建议

楼长不定期开展巡楼

代表们在建议中说,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已列入刑法,成为一项独立罪名。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高层建筑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监控管护措施不完善、主体责任不清晰、居民法律道德意识不高等问题,导致高空抛物坠物追责难、索赔过程复杂繁琐,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

他们建议依法依规明确各小区物业、业主、居委会等责任与权限,在小区探索建立“楼长制”,不定期对高楼开展巡楼;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都要规范设置高空坠物安全防护设施;配套高科技监控防控手段,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机构安装高清对空电子监控设备;加大法律公德宣传教育力度,以案说法增强公众安全及维权意识。

市房管局

明确物业和业主责任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高空抛物坠物现象在小区偶有出现,按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物业和主业要明确责任,共同做好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事件的防范。

物业企业要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加强对小区外立面、公共区域的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设置防护围栏或安全提醒,并组织整改修复或制止劝服,必要时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情况可先修后申请;在日常管理和恶劣天气时,要事先提醒住户及时清理阳台和窗台外沿搁置物、悬挂物,关好门窗,避免发生高空坠物;制订高空抛物防范预案,不定时做好演习,并鼓励住户购买高空坠物保险。

物业企业还要定期检查小区监控、太阳能板、外置空调架、外置广告牌、商铺门头雨棚、公共区域的窗户、阳台窗台外沿的搁置物等,每个月至少应检查一次;要定期检查建筑幕墙、外墙瓷砖、楼栋外墙保温层、顶楼造型等,有发现空鼓、开裂的,需马上处理。

业主要做好自律和相互监督,发现有人高空抛物随时举报;对门窗、玻璃、晾衣架等物品定期自查、检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修护或更换;不要在阳台外沿摆放花盆或者拖把等各种悬挂物;告知孩童不得往楼下乱扔杂物。

市房管局表示,他们要求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在依规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安装具备全天候监控、主动抓拍镜头、抛物坠物自动报警的“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以从下往上的角度监控高楼整体状况,破解取证难题。物业监控中心人员通过视频锁定向下抛物或坠物的住户后,应及时上门说明危害,进行沟通教育及督促整改。

市司法局

加大相关普法宣传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普法的主管责任部门是市房管局和市建设局。司法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相关普法宣传。

线下拟把杜绝高空抛物坠物、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等内容纳入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线上在“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图说民法典”栏目和“民法典日签”栏目,不定期推送包含杜绝高空抛物坠物等内容的民法典素材。同时将“杜绝高空抛物坠物”宣传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并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相关宣讲,引导公民自觉提升社会公德和法治观念。

相关链接:了解高空坠物之痛

据媒体报道,在四川达州一小区,一名8岁男孩从顶楼扔下木块,砸中了一名老人,导致老人经抢救无效身亡。在河南郑州一小区,一名4个月大的女婴被高空扔下的烟头烫伤。在广州市,曾发生过一起“天降大狗”事件,一女子被从天而降的大狗砸成一级伤残。此类事件在福州市也偶有发生。2023年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福江苑外墙瓷砖脱落致人死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广泛关注。今年2月,家住台江区新港街道一小区8楼的女子阿梅(化名),为图省事将一包垃圾从8楼抛下,砸坏楼下一辆小车。最终,在新港派出所民警调解下,阿梅赔偿车主650元车损费用。今年4月,福清市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男子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此案发生于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家住福清某小区5楼的翁某将垃圾从高空抛下,将一名女童砸了个正着,导致女童头部右侧红肿。(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韩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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