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2024年协商计划
3月3日,经市委研究同意,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印发《福州市政协2024年协商计划》。根据《福州市政协协商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政协2024年协商计划》向社会公开: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
(一)加快发展海洋高端装备产业 助力争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同时作为专家协商议题)
时间安排:6月—7月
参加人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招商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市政协常委、有关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办公厅、调研室、经建委、农业和农村委、市民盟联合承办。
(二)完善青年就业服务体系(同时作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议题)
时间安排:9月—10月
参加人员: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才发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市政协常委、有关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办公厅、调研室、社法委、市致公党、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承办。
二、专题协商
(一)培育壮大农旅后备箱经济新模式
时间安排:10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福州振兴乡村集团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闽江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联合承办。
(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 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时间安排:10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教科卫体委承办。
(三)便利台胞在榕工作生活 推动榕台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
时间安排:10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台港澳办、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台联、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市民进、市台盟联合承办。
(四)切实推动我市小沧畲族乡水源保护地可持续发展
时间安排:9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民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晋安区、连江县、罗源县政府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民宗委、市民建联合承办。
(五)提升城区饮用水水质 助力美丽福州建设
时间安排:8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水务集团,鼓楼区、晋安区、仓山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人资环委、市民革联合承办。
(六)弘扬福州龙舟文化 助力闽都文化品牌打造
时间安排:10月
参加人员: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市九三学社联合承办。
三、对口协商
推动福州三大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联动发展
时间安排:8月—9月
参加人员: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政府分管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经建委、市农工党联合承办。
四、界别协商
梯次培育壮大民营企业
时间安排:9月—10月
参加人员: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营商办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经建委、市工商联联合承办。
五、专项民主监督
(一)“‘三链融合’助推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的协商建议转化”专项民主监督
时间安排:3月—8月
参加人员: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教科卫体委承办。
(二)“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专项民主监督(省市区政协三级联动)
时间安排:3月—9月
参加人员:市政协有关领导,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社法委承办。
(三)“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专项民主监督
时间安排:3月—9月
参加人员: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文物局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市政协委员。
组织实施: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市九三学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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