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检察官为我们送来救助款。”近日,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江西余干县检察院及当地乡政府共同实现了一场跨越480公里的爱心接力,年近八旬的被救助人老卢感受到司法温情及党和政府的关怀。
前不久,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启动跨省协作,在江西省余干县检察院的联动配合下,与当地乡政府签订了司法救助金托管协议,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拨付至乡政府专用账户监管,按月分期发放至被救助人卢小妹和老卢的账户,确保司法救助金切实有效用于被救助人。
原来,被害人卢某、邹某某夫妇是江西人,在闽侯县务工期间,因日常生活琐事与租住在隔壁的黄某某发生纠纷,后被害。经调查核实,卢某夫妇系重组家庭,有一儿二女,其中大女儿系邹某某与前夫所生,二儿子与小女儿系卢某夫妇所生,小女儿卢小妹尚未成年,且卢某父亲老卢年近八旬,听力残疾。卢某夫妇被害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功能,闽侯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环节即启动司法救助,并运用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制度优势,提请福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为卢小妹、老卢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表示,为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两级检察机关决定将司法救助金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救急困——考虑到卢小妹和老卢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难以维持,先行为他们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第二阶段救长远——两级检察机关启动跨省异地协作,派员到余干县与乡政府签订了剩余10万元司法救助金托管协议,委托当地每月发放3000元至被救助人银行账户,确保司法救助金切实用于被救助人的学习、生活。
同时,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卢小妹办理孤儿证、为老卢办理低保证,落实相关补贴,并且不定期对卢小妹开展心理疏导。(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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