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跑来给我立案!”近日,福清法院干警上门为82岁的郑老伯办理执行立案登记手续,郑老伯激动地握着干警的手说道。
经福清法院判决,被告福清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法定期限内偿还郑老伯10万元及利息,但被告迟迟未履行。郑老伯准备申请强制执行,因身体不适,无法前往福清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家属便致电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咨询。法院在核实郑老伯相关案情后,考虑到老人实际情况,当即开启绿色通道,执行干警和立案工作人员驱车前往郑老伯家中,上门为其提供立案服务。
在执行干警的指导下,郑老伯顺利办理了立案手续及后续的委托相关手续。郑老伯及家属对干警的热情服务深表感谢。
据了解,此次上门立案只是福清法院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理念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福清法院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让人民群众从细微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公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梅清 林怡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