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一些人在诉讼活动中寄望于熟人,企图通过托人找关系的方式“运作”案件,达到不正当目的。而有的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些人的心理,实施诈骗。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司法掮客”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6月,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邓某原是取保候审,法院一审判决实刑。案件上诉后,因担心二审判决后邓某将被收监,邓某的家人四处打听找关系,认识了本案被告人陈某。
陈某谎称自己在司法系统有关系,可以帮助邓某保外就医,但疏通关系需要费用。于是,邓某的妻子前前后后为此支付了15万元。直到2021年5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出来后,邓某的妻子才发觉自己被骗了。
另外,被告人陈某在2016年9月、2020年7月以同样的方式分别骗取其他被害人钱款14万元、15万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金额共计4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陈某多次诈骗且具有前科、退出部分违法所得等情况,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继续追缴陈某违法所得。
法官表示,司法公正不容侵犯,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请托说情等任何企图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都是行不通的,广大群众应依法理性诉讼,警惕诈骗陷阱。(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郑雯婷 陈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