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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车位问题个人信息被泄露 法院:物业公司侵害隐私权

2023-05-31 09:58:29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福州市仓山区永南路某小区业主林某向小区物管投诉车位管理问题,物管人员竟将投诉件发给了部分业主,导致林某的个人信息在业主群泄露,遭到了其他业主的谩骂和报复。林某深受困扰,遂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该案件。

林某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反映其已买车位并入住小区,但小区未买车位的业主可随意停放车辆且物业公司不收费,而且外来车辆也可随意停放,对已买车位的业主不公平,建议物管加强管理收费。

物业公司接到该投诉后,用微信将包含林某居住单元信息的投诉内容,转发给业主群的牵头人。之后,业主群牵头人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投诉件截图,引发业主群内众多业主对林某的谩骂。此后,林某遭遇家中门锁被破坏、车辆轮胎下方被放置钉子等报复行为。此后,林某以物业公司的行为侵犯隐私为由,诉至仓山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并补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为了加强管理,向业主披露业主间的不同意见,属于合理的服务行为。但是,物业公司不能在履行服务时,牺牲或者侵害投诉者的隐私。物业公司未经林某同意,向其他业主公开投诉人林某居住房产单元号信息,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公开前述信息的必要性,故法院依法认定物业公司侵害了林某的隐私权,从而导致恶劣影响。

结合本案侵权持续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双方过错、损害结果等具体案情,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向林某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罗曼)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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