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行政争议靠前调处关联纠纷 法院巧解一家五户征迁“乱麻”
2023-05-28 09:25:0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晋安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与强制拆除房屋有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并靠前调处与该案相关联的其他几起纠纷,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原告董某的公公陈某共有5个子女。陈某于上世纪40年代购买了位于福州市的某处大院房屋,后经分家析产,5户家庭分别取得各自房屋并相互独立成楼。其中董某一家房屋位于大院内西南角一层楼到三层楼。
2020年2月,政府对该大院所在地块进行房屋征收。因房屋产权人仍为已故的陈某,5户家庭均选派人员共同与征收实施单位先行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将被征收房屋交由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拆除。
事后,因5户家庭内部对房屋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各户约定的安置补偿权益均无法领取。董某一家误认为征收部门未与其达成补偿协议,就实施了拆除房屋的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董某认为,5户家庭居住的房屋均独立成楼,各家户口也早已分立,房屋征收部门应单独与其一户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其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理应在征补面积上有所倾斜。因协商无果,董某一家最终选择诉至法院。
经办法官李卓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不仅是原告一户与房屋征收部门之间的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还与另外4户家庭息息相关。虽然其他几户家庭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仅针对本案进行审理,无法实质性解决5户家庭内部以及他们与征收部门间的矛盾。
晋安法院法官发挥府院联动合力,同征收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原告的代理律师多次与5户家庭代表协商。
最终,5户家庭均同意了安置补偿方案,并相约来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室与征收部门重新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原告董某一家立即向晋安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对法院和法官表示感谢。(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财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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