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这些民宿扶持政策,你知道吗?
扶持民宿产业疫后恢复
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选择备案民宿举办培训、职工疗养和工会活动。2023年1月1日至 12 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入住登记,进行身份证件核验,实际入住罗源县备案民宿,每间每天给予民宿企业补助30元,每家民宿企业补助上限10万元。长期包房【1 个月(含)以上】客户不参与此次补助,民宿补贴以企业实际缴纳税务发票为准。
实行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民宿能耗补贴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备案民宿用电、用水进行补贴,正常营业的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宾馆客房、备案民宿水电费用按实际支付的30%予以补贴(以水电部门出具税务发票凭证为准),单个住宿企业、宾馆客房、民宿累计补助不超过3万元。
鼓励乡镇加快民宿备案
对通过备案的民宿给予客房2000元/间的一次性补助。对备案民宿数量达到10家的乡镇给予20万元奖励,每增加10家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民宿开展等级评定
对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标准被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50%配套奖励。
鼓励乡镇集聚发展民宿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民宿聚落。对同一行政村内连片联合发展备案民宿达到10家且床位100张以上的,给予所在乡镇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鼓励民宿提升消防、建筑安全水平
依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SJ125—2106 ),经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可靠鉴定等级为 Asu 级或 Bsu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鉴定等级为Asu级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鉴定等级为Bsu级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消防安全评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经消防和住建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评定为合格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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