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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上百瓶名酒 男子获刑逾十年

2023-05-07 09:22:27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 林春长

“90后”男子王某某以“蚂蚁搬家”的方式,陆续从老板的私人会所偷盗上百瓶名酒,涉案金额高达33万余元。最终,王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牢狱的代价。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2022年3月,王某某应聘成为倪某某的私人司机,除了负责开车以外,偶尔会帮忙到倪某某位于福清市的私人会所仓库领取茅台酒放在车上以备应酬。当年6月5日,王某某动了贪念,以倪某某的名义来到会所,谎称需要用酒,冒领了6瓶2021年份出口型飞天茅台酒,事后销赃给他人。接下来几天,王某某认为老板没发现自己的行为,胆子便更大了。在知道会所仓库钥匙的存放地点后,他先后多次用钥匙打开仓库或将放在车上的各种年份飞天茅台酒、红酒等盗走,其中,40瓶左右的茅台酒和1瓶红酒以13万余元销赃给他人。

2022年7月5日,王某某离职。但尝到甜头的他在离职后仍未收手,利用工作时熟悉的环境,先后六次从倪某某的会所卫生间窗户爬入,盗走各种年份飞天茅台酒共计70余瓶,全部销赃给他人,得款19万余元。2022年8月26日,工作人员发现会所茅台酒库存异常,随后报案。2022年9月2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王某某退赔倪某某4.9万余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司机身份,骗领仓库酒水达15900元,数额较大;秘密窃取酒水3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予以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万三千元。同时继续追缴王某某的违法所得,发还倪某某。(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芳 林怡佳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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