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马尾区将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日前, 记者从马尾区农业农村局获悉,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马尾区将实施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为期三个月半。伏季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近期,马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特勤支队、海警局马尾工作站、马江海事处开展海洋伏季休渔宣传工作,执法艇沿着闽江水域顺流而下进行检查,发现渔船立即停靠并进行禁渔期宣传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此外,区农业农村局还运用福建省渔船动态监管系统,检查海洋渔船北斗示位仪安装使用情况,通过北斗示位仪终端、对不在线渔船进行筛选排查、处置,实时掌握休渔渔船动态。
“从4月中旬开始,马尾区渔政执法部门按照省市规定,深入辖区码头和渔船停泊点向渔民宣传伏季休渔各项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等注意事项,召开2场座谈会、张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15份、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对全区84艘渔船分类登记造册,张贴公布在相应的渔船停泊点,要求每艘船签订遵守禁渔期制度承诺书。截至目前,现有海洋捕捞渔船已全部返港休渔。”马尾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严格执行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未参与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作业。休渔期间,马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定期海上巡查,对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切实维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该负责人还表示,接下来,今年马尾区仍然将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主要体现在“三个一律”,即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何鋆棽 图片由相关单位提供)
-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23-04-27 23:26:51)
- 6名厅官喝7瓶白酒,1人死亡!多人被问责(2023-04-27 19:30:03)
- 泉州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3名干部被点名!(2023-04-27 14:59:21)
- “福渔数科”平台亮相 助力“蓝色粮仓”建设(2023-04-27 09:14:52)
- 法在身边|占用耕地造林 承包协议无效(2023-04-24 08:20:51)
- 海康海洋科创联合实验室揭牌 建设高能级海洋科创平台(2023-04-22 17:57:20)
- 世界地球日|了解这些数字 保护地球家园从现在做起(2023-04-22 11:37:08)
- 下月起福州市实施海洋伏季休渔(2023-04-22 08:04:02)
- 连江锚定数字海洋领先城市(2023-04-22 07:49:00)
- 连江海康海洋科创联合实验室揭牌 建设高能级海洋科创平台(2023-04-21 08: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