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遴选约20名“榕创之星”
2023-04-15 09:12:07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梁凯鸿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2023年度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工作已启动。据悉,“榕创之星”分为“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两类,此次共将遴选约20人。
申报“创业之星”的,须为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此外,还要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10名。申报人所创办的企业在福州注册3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原则上应已完成一轮以上融资。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市场份额。此外,申报人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能够引领省内某个领域快速发展。
申报“创新之星”的,须受聘于在榕企业(含在榕央企)工作满1年,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榕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且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申报人还须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五、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三)。申报人要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担任企业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且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福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了解详情并进行申报。(记者 梁凯鸿)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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