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
记者13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联合开展主题为“协商共赢 职企共融 共享发展”的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行动开展时间截止到5月31日。
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的行为。
“要约对象包括以下四种:已建工会但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集体合同(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行业特色鲜明,小微企业集中,适合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以快递、货运、网约配送、网约车等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企业(行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要约方向要大力推动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将包括技术技能类津补贴、学历提升类津补贴、创新创造类成果奖励、荣誉类专项奖励等作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产业工人薪酬分配制度,激励更多产业工人苦练技能、投身创新,为企业作出更大贡献。力争到今年底,各地开展能级工资协商的企业数量实现翻番。
稳步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集体协商,在网约配送行业,着重就优化路线、派单量、在线时长、充电和休息场所、极端天气补贴等开展协商;在货运、网约车行业,着重就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计价规则、竞价机制、派单规则、能源价格等开展协商;在快递行业,在巩固上一轮协商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就单票派件费用的保底标准作为协商内容。
与此同时,此次行动还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就以下内容开展协商:
行业性集体协商,要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幅度、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职工培训等作为主要内容。区域性集体协商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把稳岗就业、工资支付、缩短工时、轮岗轮休等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协商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实现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谋发展。
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把工资增幅、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带薪休假等作为主要内容,满足职工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为企业招引更多人才。(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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