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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办案“跑”出加速度 创新启动危驾刑案48小时速裁程序

2023-03-24 10:43:44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近日,闽侯县刑事速裁“云法庭”正式揭牌。闽侯县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会同闽侯县政法各单位制定《闽侯县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依托闽侯县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启动了适用于认罪认罚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48小时速裁快速办理”工作程序。

日前,该速裁“云法庭”审结了全县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洪某危险驾驶案。

该案中,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对洪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24小时内完成侦查取证工作后,移送闽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闽侯县检察院告知洪某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依法对其进行讯问。洪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洪某接受检察院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洪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闽侯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均适用“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制度,是闽侯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该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办案期限,大幅提高了诉讼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介绍,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是指县公检法司等单位依托福建省政法协同平台、闽侯县公检法“云法庭”线上平台,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自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起,48小时内完成刑事诉讼流程的工作程序。

县政法机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快速完成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提审、法院开庭等工作,极大减少了办案期限过长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同时也有效解决了惩戒不及时、震慑力不强、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有力推动了基层案件繁简分流,缓解了基层办案压力,让有限的司法资源激发出更大效能。

从上述“云法庭”揭牌至今,闽侯县检察院适用该机制办理了危险驾驶案件5件(涉及5人),平均用时仅24小时,而改革前平均要用时7天。(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郭倩 朱美林)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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