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商家销售假冒首饰被罚2.5万元
福州新闻网12月28日讯(记者 朱丽萍)12月2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铁拳”行动一案例。今年8月22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梅城老林鑫隆珠宝金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并没收涉案首饰。
据悉,今年7月7日,根据举报线索,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梅城老林鑫隆珠宝金行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带有“BVLGARI”文字商标、“H”图形商标等首饰共7件,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委托打假人鉴定,上述首饰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遂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某珠宝展销会购进上述首饰后,放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材料及购进单据等来源证明材料。至案发止,尚未售出即被查获。本案非法经营额为16070元。
8月22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首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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