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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用于非法营运

2022-12-19 08:25:10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曾建兵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本是方便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却被一些人用来从事非法营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日前,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市交通执法支队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组织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且这些车辆大多经过违法改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表示。

据介绍,今年5月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开展了24次联合执法,仅在鼓楼、台江就立案查处38辆次非法营运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劝离、教育、责令整改824辆次。

案例点睛

《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活动;(二)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四)使用其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翁文滨)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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