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68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2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11月9日22时起
1.仓山镇双湖新城二区9号楼;
2.仓山镇联建新苑一区12号楼;
3.城门镇前锦新城一区13号楼;
4.城门镇龙江竹楼自然村133、134、138-2号;
5.临江街道下池小区14号楼;
6.对湖街道兰庭新天地北区8号楼。
二、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金山街道麒麟苑小区6号楼、9号楼,11月9日18时起;
2.仓前街道城南名苑小区(仓前街道航兴社区南台路26号3号楼),11月9日19时起;
3.仓山镇双湖新城二区(除高风险区外),11月9日22时起;
4.仓山镇联建新苑一区11号楼、13号楼、14号楼,11月9日22时起;
5.城门镇地铁5号线龙江站项目部周边区域,11月9日22时起;
6.临江街道下池小区(除14号楼高风险区外),11月9日22时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继续参与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延长居家办公时间,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