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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资源跨域共享 闽侯霞浦两法院协作调解租房案

2022-10-29 12:42:39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日前,闽侯法院和霞浦法院跨区域协同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案系全省首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特邀调解案。

据了解,今年3月,关某在宁德霞浦县承租了严某的两层房屋,租赁期限至2032年3月14日。关某支付了10万元保证金及8.8万元租金后发现严某系“二房东”,超承租期擅自转租,便要求严某退还保证金及租金。但至9月底,严某仅退还1万元,关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鉴于严某、关某均常住福州,考虑距离因素并结合当事人意愿,霞浦法院当即联系闽侯法院,将本案委派闽侯法院跨域共享特邀调解员李梅主持调解。

李梅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确定了放弃逾期利率、本金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同时,考虑到严某目前的经济能力有限,调解员引导当事人选择司法确认,同时详细解答了当事人对于跨区域申请司法确认的效力问题的疑虑。达成调解协议后,关某和严某线上签署协议,并在线向霞浦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霞浦法院当日出具裁定书予以确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

经了解,为进一步推动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四地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协议。四地法院各自聘请本辖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担任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共享特邀调解员,建立共享特邀调解员名册,跨区域接受四地法院及其辖区内基层法院任一法院委派、委托,参与案件调解,以此促进司法资源跨域共享、平台共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明敏 林佳丽


【责任编辑:吴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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