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民法典|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有效吗?
2022-10-20 08:35:1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小明(化名)在与小王(化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陆续向小李(化名)转账共计50万元。小王得知后,要求小李返还这部分财产。小李表示这是小明赠与的,小王没有权利要求返还。请问,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有效吗?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吕: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小明将50万元现金赠与小李,属于非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小王有权要求小李予以返还。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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