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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执法为民匡正义,纠纷快处暖人心

2022-10-09 21:22:00来源:福州公安

来来往往,车流喧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自入警以来,陈潇同志始终扎根在交管工作一线,立足岗位职责,闽侯的条条大路是他的“第二办公室”……

陈潇:执法为民匡正义,纠纷快处暖人心

人物名片

陈潇,男,198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2次。

抽丝剥茧 破“棘”案

2016年1月17日,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发生一起车辆肇事致人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嫌疑人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陈潇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因现场未留下任何有效线索,且事发当日大雨滂沱,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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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并未因此气馁,在完成现场勘查后,他立即着手对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开展研判,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运输砖块的拖拉机。随后,他迅速在事发周边区域开展地毯式走访调查。经过两天艰苦奋战,终于确认该拖拉机卸砖地点,并提取了所卸砖块的特定编码“O”。找寻到这关键线索后,陈潇连续多日前往闽侯大湖各个砖场开展摸排,终于在其中一家砖场找到线索,抓获肇事嫌疑人,成功破获这起雨天“棘”案。

陈潇:执法为民匡正义,纠纷快处暖人心

自入警以来,陈潇破获类似的人伤逃逸案件30余起,处理了人伤案件3000余起,工作成效突出,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新举措 解民忧

“闽侯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闽侯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揭牌成立时,陈潇也许是人群中最开心最欣慰的那个人。正是因为他的不懈努力,这个大胆的设想终于变成现实,成为了服务群众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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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长期与各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打交道,他深刻体会到许多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由于侵权人逃避责任、损害赔偿标准不一、赔偿规则不清晰等问题,导致当事人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面对这样的情况,陈潇一直在思考是否能有一种方式,可以将交警、法院、保险、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联合起来,打通数据壁垒,以全透明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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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工作之余,陈潇积极学习汲取各地类似工作经验,并将这一想法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领导们的支持后,他奔波于闽侯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省消费者保障中心、闽侯县医保中心等部门,积极推动各部门磋商联动。经过锲而不舍地努力,闽侯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应运而生,在全市率先推出“标准实用化、评定自主化、救助联动化、调解精准化”的闽侯道交“四化”模式,有力促进闽侯道交民事案件真正实现小额快赔、诊疗预赔、大额速赔,极大方便当事群众,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经济负担。

2021年以来,闽侯道交诉调中心达成调解800余起近2000万元,调解率同比上升76.5%,辖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率显著提升。

陈潇:执法为民匡正义,纠纷快处暖人心

2021年,陈潇还牵头推进闽侯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中心建设,联合福建银保监局闽侯监管组共同制定了《闽侯县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分别在荆溪、尚干成立了闽侯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实现“线上远程快处快撤、线下快速定损理赔”,打破了交警、保险、当事人时空的限制,彻底改变“小事故大麻烦”的尴尬局面。

倾情“跨界” 迸火花

2019年4月,陈潇被“跨界”抽调至专案组。自加入公安队伍以来,陈潇就一直从事交管工作,未涉足其他警种工作。所以在专案初期,他对其他案件的侦办方式不甚了解,但尽管如此,他依然沉下心来,利用预审空闲时间主动向前辈虚心学习,细致查阅案件证据册,用心梳理涉案人员的关系,细心研判每一起个案之间的关联,很快便成长为专案组的骨干力量。

陈潇:执法为民匡正义,纠纷快处暖人心

在攻坚期间,陈潇预审突破了该案中重要成员陈某的口供,结束了长达一个月“零口供”不利局面,同时通过对陈某的突破,串联并固定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犯罪事实,为打掉这个犯罪团伙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

因工作表现突出,2019年10月陈潇再次被抽调至专案组。在工作中,陈潇承担预审攻坚重任,运用预审技巧,突破重要口供,获取关键证据,为固定该犯罪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作出重要贡献。

从警十余年,陈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他让这身庄严的警察蓝永不褪色。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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