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民法典|“跳单”租房子 应付中介费
2022-09-28 10:15:2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小周(化名)毕业后要租房。中介带小周看房后,小周想办法获得了房东的联系方式,之后自行联系房东,并签订了租房合同。中介公司发现后,要求小周支付中介费,小周是否需要支付?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姚雪薇律师:绕开房产中介私自交易俗称“跳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如果小周是通过该中介公司带其看房获得了房东的联系方式,其利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媒介服务。那么,小周绕开中介公司私下与房东签约,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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