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多部门联合发文,事关住宅小区!
近日,福清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关于深化福清市“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严查整治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举报电话已公布!一起来看详情!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率原则上应达100%。整治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
方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第四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应将该年度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一并公示。
注意啦!这些收益都属于公共收益!
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
这些公共收益,物业统统不得侵占!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正在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到小区抽查公共收益公示、宣传及开支明细账目情况。若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自查自纠结果弄虚作假、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整改举措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将被约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予以信用扣分,形成违法必究、违规必查的监管态势,解决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
若市民朋友们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举报。
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12345或85197229
电子邮箱 Email:fqszjjwg@123.com(记者 陈思佳 图片由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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