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全力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近年来,福清创新工作机制,精准定规、综合施策,不断强化闲置土地监管,提升土地管理效能,全力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自去年11月以来,已处置低效闲置土地65宗5482亩。这是福清贯彻落实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福清紧盯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效能督查“利器”和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的具体做法。
精准定规,对低效闲置土地“对症下药”。围绕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建完空置等四类低效闲置土地,福清逐类别明确定义、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例如,对“批而未供”类的,采取促招商、促征地、促供地三项措施推动;对“供而未建”类的,运用促净地、促开工、协商收回等方式处置;对“建有余地”类的,按照限期开发、分类收储、单方解约等方式协调解决;对于“建完空置”类的,运用加快投产、腾笼换鸟两种方法具体处理。
综合施策,将闲置浪费土地“防患于未然”。在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基础上,福清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监管,定期开展土地利用巡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于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开工、竣工等违反出让合同约定,且拒不配合、不及时整改处置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依法依约收取逾期开竣工违约金,倒逼用地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于用地单位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及时启动闲置土地处置规定程序,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创新机制,从源头保障土地供给。出台《福清市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方案》,构建集项目准入、用地报批、土地出让、建设监管、效益考核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出现低效用地现象。与此同时,在全省率先试点“造地”工作,深化废弃矿坑修复等造地行动,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全力支撑优质项目用地保障,确保今年完成1500亩的新增耕地指标。(记者 冯雪珠 通讯员 林榕捷 陈常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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