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法”与“罚”需双管齐下
23日,记者从晋安区城管局获悉,根据市城管委的通报,该局5月27日对福州泰杰顺保洁服务公司开出的罚单,是《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本月初,福州泰杰顺保洁服务公司退出五城区垃圾清运市场(7月24日福州新闻网)。
生活垃圾分类既可对部分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还可减少垃圾填埋、焚烧量,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居民健康。目前已有9个城市对垃圾分类立法,其中有25个城市已明确对个人违规投放处罚,最高罚款1000元。以此可见,垃圾分类立法在多个城市已然列在城市管理重要议事日程中。
在人们日常惯性思维中,垃圾分类处罚似乎只对市民,也就是垃圾分类的源头发挥功效。但事实上,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任一环节都很重要,任一环节都需要法律规定予以严格规范。像保洁公司运输车对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混装运输现象,会让不少居民感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缺乏实际意义,是在做“无用功”,这样大家自然就会缺乏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与妨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这一举措的实施。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当地城管局依据该办法,于27日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的顶格处罚,要求其立刻退出晋安市场。这种严法严罚之举赢得了市民一片掌声,也必定会让所有垃圾运输、处置企业引以为戒,对于促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来说既是一次正面的宣传,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
事实上,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垃圾总量不断攀升,“垃圾围城”的困境成为悬在很多城市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必由之路。如日本法律对乱扔垃圾和随意焚烧行为明确了判刑、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的规定,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因此,不管你认同不认同垃圾分类,都要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不管你习惯不习惯“被强制”,都必须习惯这种方式,法律规则面前谁也不能例外。
以目前国人的生活习惯,从“人人都是垃圾生产者”到“人人都是垃圾分类者”,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具体把握,总体上应当因地而异、因城施策。但在推进前期,人们习惯养成初期,“法”与“罚”得双管齐下、齐步走,而且“强制力度”不妨大一点。
- 夏日垃圾分类指南来啦!掌握重难点,垃圾不分错(2022-05-30 10:15:33)
- 福建将扩大垃圾分类示范面(2022-05-19 19:35:34)
- 福州鼓楼:垃圾分类 文明“童”行(2022-05-18 07:46:54)
- @厦门人,生活垃圾分类今年怎么做?要点来了!(2022-05-09 15:11:41)
- 福建财政下达资金助推生活垃圾分类扩面(2022-05-06 15:25:23)
- 福州:加入诚信“催化剂” 再生资源焕新生(2022-05-03 08:00:42)
- 公益广告丨垃圾变为宝 分类少不了(2022-04-26 09:05:00)
- 反映一线所需所盼,我为城市垃圾分类建言(2022-03-10 08:46:21)
- 加强执法!高新区开展垃圾分类督查工作(2022-03-09 18:23:48)
- 厦门垃圾分类迈进“3.0”阶段:靶向发力 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2022-03-01 1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