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金融 福州都市圈 区县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

福清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父债不用子偿 夫债仍需妻还

2023-11-03 08:39:32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古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还”,这在如今的社会是否适用?近日,福清法院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给出答案。

经法院查明,林某于2021年10月21日向郑某借款30万元。借条上,借款人除了林某的签名和指印,还有林某代签的妻子张某、儿子林某某、儿媳陈某的名字,所有借款人签名上的指印都是林某按下的。林某于2022年10月13日还款5万元,此后再未还款。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林某代签的名字及所按指印,已得到林某某、陈某的授权或事后获得林某某、陈某的追认,故林某对此属无权代理行为,应由林某自行担责,不能以“父债子偿”为由要求林某某、陈某承担还款责任。案涉借条中张某的签名及指印虽是林某所为,但从郑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张某具有与林某共同承担案涉债务的意思表达。法院最终判决,扣除已还款,林某、张某应共同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平)

【责任编辑:李琳珊】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旗山湖摩天轮今日正式试灯!预计5月1日开放试运营
旗山湖摩天轮今日正式试灯!预计5月1日开放试运营
可门港海铁联运启新篇!全国首条双轨电气化装车线正式通车!
可门港海铁联运启新篇!全国首条双轨电气化装车线正式通车!
用看得见的色彩换看不见的方便,福州鼓楼首条“彩虹盲道”上线!
用看得见的色彩换看不见的方便,福州鼓楼首条“彩虹盲道”上线!
最高500元!福州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领缴存补贴
最高500元!福州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领缴存补贴
福州房产频道
第二批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发布 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28万个
第二批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发布 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28万个
专题推荐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清朗榕城E企行
全面行动 全力投入 全民参与 终结结核
乌山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