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全省林下经济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利益链共享,省林业局等12家单位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稳定在3500万亩,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实施林下经济优质项目500个以上,带动200万名以上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发展林下经济,对于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水平,壮大森林粮库、钱库,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福建各地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取得积极成效,全省林下经济产值已突破千亿元。但总体而言,福建林下经济发展还面临着经营主体实力不强、用地政策不明晰、基础设施薄弱、服务保障不够优化等问题。《措施》的出台,旨在通过政策引导优化要素供给,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下空间,推动福建林下经济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绿色发展。
围绕上述目标,《措施》提出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林下基础设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全链条融合发展、强化产销对接服务、跟进产品质量管控、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优化用地保障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等10个方面的重点举措,构建从林下种养到餐桌消费、从初级产品到精深加工、从一产为主到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支持体系,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措施》既有满满干货硬货,又不乏新思路新提法。在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方面,提出允许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在改善林下基础设施方面,吸收邵武、永春等地的创新做法,首次在省级层面提出支持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发展林下经济,配套完善生产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网络、管护储存等设施,同时支持应用无人机、智能传感器等设备和AI技术,实现对林下生产活动实时监测与精细管理。(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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