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1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福建省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有效发挥食品从业人员“内部吹哨人”作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通知》明确了内部报告的范围,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形。报告主体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涵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员工,也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劳动者。
为畅通报告渠道,《通知》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应注册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形成企业专属账户,用于受理内部报告,并在单位内醒目位置公示报告途径。从业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向本单位报告,直接通过该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在及时实施奖励方面,《通知》提出,应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给予及时奖励,并向全员公示具体奖励办法。对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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