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经申报、遴选等环节,研究确定5个试点地区、25所试点学校。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将“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清单,打造符合本校实际、贴近学生需求的特色工作路径,通过多样化的集体建设形式,让学生在参与中感受集体温度,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实现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及时报送典型案例与创新做法,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试点单位经验交流,推动试点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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