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实施八大工程,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到2027年全省美丽城市建成率达50%以上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近日印发,明确到2027年,全省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100%,闽江干流水质持续保持全优、全流域建成美丽河湖,生态质量指数保持全国领先。
《意见》明确实施产业绿色低碳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沿江向海美丽样板、绿色清洁田园建设等八大工程24项主要任务。
其中,深化拓展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闽江河口湿地保护等重大实践,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山地生态屏障区、水系生态廊道、沿海丘陵平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等综合治理。到203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8.5亿立方米以上。
坚持以一域带全局,发挥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的引领作用,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到2027年,全省美丽城市建成率达50%以上,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率达50%以上。
加快工业园区清洁化、循环化改造,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到2027年,全省美丽园区建成率达40%以上。
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提高港口码头岸电使用率。到2030年,实现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
推进水生态协同保护,到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50%以上。推进美丽海湾提质增效,到2027年,全省美丽海湾建成率达50%以上。(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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